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为清明节假期,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0年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防疫不放松,管控不失位。
2.加强领导带班及值班,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对所属重点部位的开展安全检查;利用微信群或企业微信等多种方式重点做好以防疫、防火、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
学校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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