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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校园电动自行车挂牌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9-12
来源:安全稳定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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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住户: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市教委《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京教函〔2025318号)要求,学校决定实行电动自行车凭证入校管理制度。

2025111日起,学校将全面禁止无通行牌照电动自行车入校(原定91日实施,因考虑开学安排等因素延后)。

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已完成线上登记的车辆,请尽快办理线下通行证安装(目前尚有1000余人未办理);

2.校内老生原有电动自行车可继续登记,但实行总量控制,不再新增。根据618日通知精神,91日后新购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请务必于101日前完成登记;

3.2025级新生(仅限37度公寓、金鼎公寓居住者)请于1015日前完成线上注册;

4.每位师生限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学校深知师生出行便利的需求,也感谢大家理解校园资源有限的现实困难。倡议优先选择绿色出行,非必要不购买电动自行车,共同减少校园空间占用与安全隐患。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北方工业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部(处)

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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