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北方工业大学科研管理条例(修订)》已于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原《北方工业大学科研管理条例(试行)》(校发〔2011〕7号)、《北方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调整细则》(校发〔2012〕64号)、《北方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奖励标准调整细则》(校发〔2012〕65号)等文件同时废止。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科研管理条例(修订)
科技处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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