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时间:2017-06-07    来源:发展规划处     供稿:    浏览: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实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领域与方向

选题要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导向,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学校章程、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重视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改革发展。

(一)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大类招生培养模式改革,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实践教学特色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网络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招生就业工作机制,继续教育品牌建设等。

(二)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

一流学科建设,优势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研究生德育,研究生管理体制,专业型与学术型学位分类培养。

(三)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学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学生服务保障体系,素质教育课程建设。

(四)科研工作

科研管理机制改革,特色科研团队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培育和产出,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

(五)开放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视野优秀人才竞争力,留学生招生培养。

二、组织与实施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研究周期2年。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研究周期1年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

2.申请人同年度限报一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3.在研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

4.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题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17版)》(附件1)中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三)项目评审

1.学院学术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根据立项申报要求和名额,对申报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初评,经学院(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2.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四)项目管理

1.重点项目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学术论文,提交研究报告。其中,一篇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上发表;一般项目有公开出版物,如教育研究类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主编教材等。

2.研究成果须注明“北方工业大学××××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NCUT2017JG×××)”字样。重点项目主持人是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上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一般项目主持人至少是一篇学术论文(著作)的第一作者。

3.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支出,按照北京市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1)所有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2)审查合格的“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3)加盖公章的《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2)。

2.电子版材料。“立项申请书”和“立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zhan@ncut.edu.cn

邮件主题:学院(部门)+2017教改申请

3.报送时间及地址

2017年6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敦品楼118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8802996

 

附件:

1.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17版)

2.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2017年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发展规划处

2017年6月1日

 

关闭

最新动态

电话:010 - 88802114    E-mail:xyw@ncut.edu.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邮编:100144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北方工业大学 丨京ICP备05066823号-1 丨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