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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教育移动应用自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13    来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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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将对全校教育移动应用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落实全校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一、教育类移动应用备案范围

  根据《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育移动应用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用户和应用场景符合规定的都需要备案。

本次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包含校内各级部门自主开发、自主选用或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二、范围说明

  1.本次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仅接收Android端和IOS端移动应用的备案填报。

  2.学生自发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无需进行本次备案。

  3.微信小程序、企业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无需进行本次备案;相关备案统一到腾讯等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

4.不是针对教育系统开发,但被教育系统广泛应用的移动应用无需进行本次备案。(如学习强国、微信等)

三、高度重视,落实备案

落实备案工作是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的基础,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网址:http://app.eduyun.cn)常态化开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备案工作,排查在本部门推广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并于12月18日下班前将自查信息(教育移动应用自查表)报送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报送邮箱:xxh@ncut.edu.cn

  联系人:马时来

联系电话:88802966

  

附件:

1.教育移动应用自查表

2.教育部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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