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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来源:纪委办公室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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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职能部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北京市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学校纪委拟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4月5日-7日清明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四风”问题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检查内容

严查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私人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旅游等活动;借祭扫之机,接受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住宿等;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祭扫活动及借机敛财等;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四、检查方式

学校纪委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办。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举报。同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回应群众监督、媒体曝光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举报邮箱:jiwei@ncut.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100144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职能部门要把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将通知精神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强化教育引导,层层传导压力,加大工作力度,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严格落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校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深化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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