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北京市医保中心学生公费医疗报销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开具的医药费票据须在2026年1月10日之前报销完毕,请同学们尽快提交2025年发生的公费医疗票据,超过期限的将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北方工业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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