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项的提示

时间:2022-12-06    来源:财务处     供稿:    浏览:   
字体:

教职工:

根据税务规定,纳税人次年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目前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已开放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入口,为保证教职员工20231月起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示教职工个人于202212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2023年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事项进行及时确认。

特此提示。


财务处

2022126


关闭

电话:010 - 88802114    E-mail:xyw@ncut.edu.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邮编:100144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 北方工业大学 丨京ICP备05066823号-1 丨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