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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携带证件的通知

时间:2015-06-19    来源:教务处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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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校期末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全校本科生(含二学位)参加期末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两证)。有丢失证件的同学,请提前在学校各教学楼或教学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机上补办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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