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职能部门,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协调、监督和检查全校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工作范围包括民主党派工作、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少数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三胞侨联工作、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副高以上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重点是社会有关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其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举荐人才。主要职能为:
1.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广泛团结党外人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3.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沟通思想、协调关系,举荐人才;
4.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开展对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负责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研究及信息工作。
5、完成上级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职责:
部长: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统战部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上级统战部门和校党委交给的各项统战工作任务和其它任务;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统战工作的计划,并负责实施;
4、主持统战部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统战部的自身建设工作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协调与其它部门、其它工作的关系;
7、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及使用工作。
秘书:
1、协助部长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统战部门和校党委交给的各项统战工作任务和其它任务;
2、协助部长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做好本部门的行政工作;
3、做好文件收发和整理归档工作;
4、做好用车的联系工作和经费报销工作。
5、完成部里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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