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既保证学校资金的安全,又最大限度地方便教职工办理财务业务,经学校批准,自即日起,凡单张支票支出限额低于壹万元的可不再凭“支票领用签批单”领取。但支出限额壹万元以上的仍需经单位有关领导签批,凭“支票领用签批单”到财务处领取。
财务处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