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

关于学年度考核、校聘调整、学院目标考核的有关补充规定

北方工大校发[2002]31号


为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管理上水平,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第二次校内改革方案》(校发[1999]6号)及《关于校内分配制度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北方工大人字[2001]2号)及《北方工大定量考核办法》(试行)(校发[2000]1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近3年学年度考核情况,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考核,做好校聘人员的调整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坚持校聘人员末尾低聘。根据教职工学年度定性定量考核情况,在考核分数偏低,互评分偏低,工作量不满,承担主讲、主干课程学时偏少,教学质量偏低,存在教学事故、差错的校聘人员中,进行末尾低聘(告诫、降档、低聘),低聘的比例在5%左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                     教学工作量要求

1、校聘教师必须承担专业主干课、重要基础课、公共课的讲授,课堂组织一般为四个班(除个别招两个班的专业为两个班),主讲学时要求为: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每学年96学时及以上

专业课              每学年64学时及以上

2、教授必须主讲一门以上的本科课程。

3、承担要求有课程辅导环节的课程(如艺术类、建筑学、工程制图等),教师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者,即为旷课,认定为教学事故。出现教学事故者应低聘。

4、学科内校聘教师平均工作量必须高于院聘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5、新引进的青年教师第1年可不严格要求工作量。但必须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

6、一档的骨干实验员应主持实验室建设项目,开出设计型、创新型实验,及时总结经验,发表高水平的实验室管理论文。

(二)                     教学质量要求

各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分学年度考核排序后应在学院教师内公示。

1、校聘教师教学质量分应在本学院排序的前80%以内,后20%中:前10%告诫,后10%经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低聘;教师教学质量连续两年排尾者经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应转岗。

2、新增校聘教师教学质量分应在本学院排序前70%以内。

3、一档的主讲教师、责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分应在学院排序前30%以内,否则应该降为二档

(三)                     科研工作

1、科研要求:

1)责任课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必须主持一项(含)以上如下工作:

①横向或纵向科研课题(包括校内科研课题);

②学校立项的教改任务;

③学校立项的实验室建设任务。

2)副高职称教师:每年至少要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文章或主编一本教材(含校内批准的讲义),或参编两本教材或学术著作或作品(幅)。

3)    正高职称的教师:

理工科教师:每年至少要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文章,每两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每三年在三大检索上收录一篇及以上;

艺术、建筑、经管、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每年至少要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文章,每两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文章或作品(幅);

2、约束:

1)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以上任务者告诫,连续两次完不成以上任务者,校聘岗位降一档,直至低聘;

2)有硕士点的学科副教授以上人员如果不能聘为研究生导师的不得晋升教授;校聘岗位降档;教授不带研究生者必须低聘,连续两年不能聘为研究生导师者,校内工资降一级。

3、奖励:

1)教师的学术及科研业绩计入定量考核中,其标准按北方工业大学校发[2000]12号文件执行;

2)   教师的学术及科研业绩按项目和等级单独奖励,其标准按北方工业大学科字[2000]6号文件执行,超过完成上述要求1、2、3项任务时,奖励金额加倍;

3)全年全体教师学术科研业绩考核人均总分列全校前三位并高级职称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科研工作基本要求的学院,在学年度调整津贴中给予奖励。

(四)指导青年教师工作

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应该指导青年教师搞好教学科研工作。严格按《关于指导青年教师的几点意见》的要求进行考核。根据《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指导教师,奖金1000元/人。

(五)导师工作

学生班导师要严格执行《导师工作条例》。若因导师工作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的,当年考核不合格。根据《优秀班导师评选办法》,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导师,奖金1000元/人。

(六)岗位职责考核

    为加强硕士点建设、学科建设及课程建设,学院应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学科主任、责任课教师的岗位职责考核。通过述职、相关数据对比等方式,认真总结当年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

二、实施对学院工作的目标考核

我校实行校、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学院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充分调动学院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将加强对学院的目标管理。由于各学院的学科门类、历史沿革的不同,差异较大,学校不提出具体目标,由学院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三年规划及年度具体目标,上报校考核小组备案。学年度考核时,由各职能部门、学院提交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纵向(院内)比较考核和横向(院间)比较考核相结合,以纵向(院内)比较考核为主提出对各学院的考核评价,并决定校聘调整津贴的分配方案。

(一)目标考核内容主要为六大方面

1、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重点考察培养和引进师资情况,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学历、职称、知识结构),学术带头人的配备及学术梯队的建设情况;

2、学科建设工作:重点考察专业方向布局,学科特色与优势,硕士点建设,专业调整、改造、建设的措施与进展;

3、教学任务及教学质量:重点考察重要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的课堂教学、教授担任本科教学情况。校聘人员主讲工作量及教学质量情况;

4、科研工作:重点考察科研经费到款率、发表论文数量及质量、教师科研参与率(团队精神),附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一览表及论文目录;

5、实验室建设:完成实验室建设经费、开发创新型、设计型实验、组织学生参加省市全国性比赛及获奖情况、实验室管理水平;

6、学生工作:重点考察导师工作是否到位、英语四级通过率、优秀率、考研率及上线率、毕业率、就业率、评优率及处分情况等。

(二)考核程序

1、学年初,各学院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

2、学年末,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交有关数据报表,各学院写出自评报告(2000字以内),从六大方面进行自评,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学院工作报表。附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及明细表、校聘院聘超工作量统计表、学院教师考核总分排序表、教师教学质量排序表、教师定量考核统计表等;

3、学校考核小组到各学院进行实地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报告及调整津贴分配方案并报校务会审查批准;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各学院,各学院拟定第二年的工作目标上报学校。

本规定经2002年12月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方工业大学

                                                              2002年12月5日

 附:

     北方工业大学学生、教师、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