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

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人〔2005〕23号


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北京市教育大会“人才强教行动计划”,落实《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中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聚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市教委决定开展2005年“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额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名额

2005年拟评选“中青年骨干教师”3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中青年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二)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学科基础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扎实,教学效果好;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及了解学术前沿的意识,能够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和教育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自己已有的知识,提高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水平。

(三)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是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家的后备力量;

(四)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三、评选程序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名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各有关单位在所下达的指标内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采取本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公示的方式。经在群众中公示(公示期5天)无不良反映后,按规定时间向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二)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初步人选,并通过北京教育信息网在全市范围进行公式(公示期5天),确无不良反映后,由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确定人选。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翔实,篇幅在2000字左右。

(二)推荐人选的材料于7月12日前报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人才强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人事处410室)。

五、推选工作要求

评选“中青年骨干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广泛宣传,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加速推进首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推选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实施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推选条件进行推荐。

《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可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下载(www.bjedu.gov.cn)。

联系人:郭宏伟

联系电话:51994763

附:北京市属市管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