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北方工大党发〔20063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制定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政治保证。

2、基本原则

第一,按照《实施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从我校实际出发,总结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制定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

第二,坚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进行统筹部署,使之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功能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三,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三者统一于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之中,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第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第五,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衔接,整体规划反腐倡廉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阶段实施,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

3、主要目标

2005年至2007年,学校初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规范的制度管理机制,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惩处和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

2010年,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初步形成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2015年,建成与学校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4、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为根本,以“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为主题,坚持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政纪和从政道德教育。

2006年起,坚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年度学习计划,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两次反腐倡廉专题内容的学习活动。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对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坚持每届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

5、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整体部署之中。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与形势任务,宣传反腐倡廉的成果与经验,进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洁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舆论氛围,构建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继续搞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6、加强对教职工反腐倡廉教育

把反腐倡廉教育寓于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之中。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与形势任务教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师德建设。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使广大教师树立高尚师德和良好教风,坚决抵制和反对学术腐败,使广大职工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

7、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

认真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把廉政教育纳入形势与政策课。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建设良好学风和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依法治校

8、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

2006年至2007年,完善学校党委会、校务会议制度,完善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学校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完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改革发展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

9、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工作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职能明确、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校管理与服务体系。实行权力与责任挂钩、与主体利益脱钩,主管人、财、物等重要工作的中层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定期交流。

10、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公务行为

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提出的“五条规定”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六不准”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的规定,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公务行为的具体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公务行为,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建设廉洁高效的机关。防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行为失范。

1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学校制度体系,清理、汇总和建设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的学校制度体系。

2006年至2007年,完善学校各方面的规章制度,经过充分论证或听证后,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出台。特别要对人、财、物等重要部位各个环节的办事规程和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确定,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措施贯穿其中。

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完善校务公开制度。2006年至2007年,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认真落实《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年度计划审核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开展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规范公开的程序,提高公开的质量。

12、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制约和监督制度

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党委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岗位交流、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民主评议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职责绩效考核办法。

完善人员聘用、劳动关系、工资津贴等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

13、改革和完善财务工作的监控机制

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控机制。2006年至2007年,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行为。严禁学校及二级单位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它违规对外投资,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查“小金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性资金。

14、改革和完善招生、考试、收费等学校依法办学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完善招生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六公开”制度,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对录取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防止违规录取、中介诈骗、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006年至2007年,继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学校收费自律能力。坚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防止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现象。

建立学术行为管理和监督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推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诚信机制建设,防止和治理学术腐败现象。

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和监督制度,防止滥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加强对外合作办学、合作培训等业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15、健全基建工程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规范基建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变更洽商、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实施基建“阳光工程”,加强基建工程监督工作,防止发生个人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

16、健全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处置、变更等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7、改革和完善采购工作的监控机制

2006年至2007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学校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大宗物资、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教材、医药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全面实施采购“阳光工程”,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严禁索贿受贿和私分“回扣”。

18、健全后勤工作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加强后勤工作各方面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止乱收费现象。

19、健全校办企业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积极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关于积极发展、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落实企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四、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20、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06年至2007年,重点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认真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实行“一把手”同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学校党委负责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21、加强党内监督

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代会对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制定纪检机关监督检查办法,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2、加强对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着力对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职务聘任、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以及招生、考试、收费、文凭发放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大额度资金流动的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3、加强审计监督

2006年至2007年,贯彻执行《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善学校内部审计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学校内部审计。重点加强对学校财务收支、建设工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

24、加强行政监督

2006年至2007年,根据《首都教育单位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北方工业大学内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学校内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院(处)之间管理机制和学校机关各部门之间横向制约机制,使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落到实处,保证学校政令畅通。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和规范、民主、公开透明的处理程序。

25、完善民主监督

建立和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制度,完善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代表人士、离退休干部等实施监督的机制,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证行政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

五、依法办案,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26、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学校以权谋私的案件。特别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的案件,招生考试、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中的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27、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的意见》,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办案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和纪委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8、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健全及时发现腐败行为的制度。通过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领导干部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问题。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找出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加强对案件多发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究,提出防范腐败的办法,并运用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9、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每年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业务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学校党委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齐抓共管,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提供经费保证,建立督查机制,及时解决问题。纪委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

30、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召开一次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机制。学校党委和行政负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学校和二级单位党政领导是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负责人,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实施机制。学校党委、纪委及其委员和党代会代表要履行监督职责,保证监督制度落实;畅通各监督主体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及时沟通监督信息,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31、确保任务落实

学校要创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良好条件,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委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工作局面;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

纪委协助党委将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各牵头部门领导干部正职对本部门承担的任务负总责,并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握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任务分解方案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61222

 
 

附: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的具体办法的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的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1、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为根本,以“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为主题,坚持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政纪和从政道德教育。

2006年起,坚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年度学习计划,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两次反腐倡廉专题内容的学习活动。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对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坚持每届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

2、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整体部署之中。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与形势任务,宣传反腐倡廉的成果与经验,进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洁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舆论氛围,构建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继续搞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3、加强对教职工反腐倡廉教育

把反腐倡廉教育寓于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之中。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与形势任务教育、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师德建设。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使广大教师树立高尚师德和良好教风,坚决抵制和反对学术腐败,使广大职工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

(牵头单位:人事处  协办单位:教务处、宣传部、监察室)

4、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

认真抓好廉政文化进课堂、进校园工作,把廉政教育纳入形势与政策课。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建设良好学风和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文法学院、学工办、团委、监察室)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依法治校

5、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

2006年至2007年,完善学校党委会、校务会议的制度,完善学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制度,学校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完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改革发展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6、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工作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职能明确、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校管理与服务体系。实行权力与责任挂钩、与主体利益脱钩,主管人、财、物等重要工作的中层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定期交流。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7、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公务行为

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提出的“五条规定”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六不准”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的规定,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公务行为的具体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公务行为,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建设廉洁高效的机关。防止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行为失范。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

8、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1)建立健全学校制度体系,清理、汇总和建设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的学校制度体系。

2006年至2007年,完善学校各方面的规章制度,经过充分论证或听证后,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出台。特别要对人、财、物等重要部位各个环节的办事规程和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确定,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措施贯穿其中。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2)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学校办公室)

3)完善校务公开制度。2006年至2007年,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认真落实《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年度计划审核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开展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规范公开的程序,提高公开的质量。

(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  协办单位:工会、监察室)

9、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制约和监督制度

1)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党委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岗位交流、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民主评议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职责绩效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学校办公室、审计室)

2)完善人员聘用、劳动关系、工资津贴等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

(牵头单位:人事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

10、改革和完善财务工作的监控机制

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控机制。2006年至2007年,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行为。严禁学校及二级单位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它违规对外投资,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查“小金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性资金。

(牵头单位:财务处  协办单位:审计室、监察室)

11、改革和完善招生、考试、收费等学校依法办学制度

12006年至2007年,完善招生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六公开”制度,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对录取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防止违规录取、中介诈骗、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部、成教学院  协办单位:监察室)

22006年至2007年,继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学校收费自律能力。坚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防止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现象。

(牵头单位:财务处  协办单位:审计室、监察室)

3)建立学术行为管理和监督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推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诚信机制建设,防止和治理学术腐败现象。

(牵头单位:科研处  协办单位:研究生部、教务处)

4)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和监督制度,防止滥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加强对外合作办学、合作培训等业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部、成人教育学院  协办单位:监察室)

12、健全基建工程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规范基建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变更洽商、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实施基建“阳光工程”,加强基建工程监督工作,防止发生个人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

(牵头单位:后勤资产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室、监察室)

13、健全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处置、变更等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牵头单位:后勤资产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室、监察室)

14、改革和完善采购工作的监控机制

2006年至2007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学校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健全大宗物资、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教材、医药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全面实施采购“阳光工程”,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严禁索贿受贿和私分“回扣”。

(牵头单位:后勤资产管理处  协办单位:教务处、后勤集团、监察室)

15、健全后勤工作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加强后勤工作各方面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止乱收费现象。

(牵头单位:后勤资产管理处  协办单位:后勤集团)

16、健全校办企业管理和监督制度

2006年至2007年,积极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关于积极发展、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落实企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牵头单位:科研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室)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7、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06年至2007年,重点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认真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实行“一把手”同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学校党委负责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

18、加强党内监督

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代会对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制定纪检机关监督检查办法,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

19、加强对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着力对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职务聘任、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以及招生、考试、收费、文凭发放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大额度资金流动的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等单位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20、加强审计监督

2006年至2007年,贯彻执行《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善学校内部审计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学校内部审计。重点加强对学校财务收支、建设工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

(牵头单位:审计室  协办单位:财务处)

21、加强行政监督

2006年至2007年,根据《首都教育单位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北方工业大学内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学校内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院(处)之间管理机制和学校机关各部门之间横向制约机制,使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落到实处,保证学校政令畅通。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和规范、民主、公开透明的处理程序。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

22、完善民主监督

建立和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制度,完善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代表人士、离退休干部等实施监督的机制,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证行政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监察室及其相关处室)

四、依法办案,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2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学校以权谋私的案件。特别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的案件,招生考试、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中的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审计室)

24、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贯彻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的意见》,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办案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和纪委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室)

25、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健全及时发现腐败行为的制度。通过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领导干部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问题。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找出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加强对案件多发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究,提出防范腐败的办法,并运用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审计室及其相关处室)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6、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每年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业务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学校党委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齐抓共管,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提供经费保证,建立督查机制,及时解决问题。纪委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室)

27、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召开一次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机制。学校党委和行政负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相统一;学校和二级单位党政领导是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负责人,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实施机制。学校党委、纪委及其委员和党代会代表要履行监督职责,保证监督制度落实;畅通各监督主体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及时沟通监督信息,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室)

28、确保任务落实

学校要创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良好条件,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委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工作局面;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

纪委协助党委将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各牵头部门领导干部正职对本部门承担的任务负总责,并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握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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