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
2003年招生章程
|
院校名称 |
北方工业大学 |
国标代码 |
10009 |
||
|
院校性质 |
北京市市管学校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
办学层次 |
本科 |
校址(含分校及办学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
||
|
一、录取原则: 1、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及俄语;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各专业体检标准,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宜报考专业”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而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2、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可招收英、日考生,但专业教学为零起点。 3、我校录取时,不事先预留二志愿计划;当同时收到一、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档案时,按志愿级差方式进行录取,志愿级差值为30分;进档考生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录取,专业级差值为3~5分。 4、按各省规定,凡加分投档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排队,选择分数级差方式录取。 5、总分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我校将以外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6、退档:按专业级差方式决定退档名单。 7、艺术类考生录取:凡持有我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达到本省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减去数学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排序录取。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获得人数除以5计算。 8、我校建筑学与工业设计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报考;凡录取考生入校后均需进行美术加试,加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习。 9、单考单招(北京地区非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凡达到北京地区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总分×70%+专业课考试总分×30%)所计算的合成分排序录取。 二、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的待遇: 凡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均可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特、贫困生资助。我们特别提请考生注意:为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妥善使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使之真正有助于学生的在校学习,我校在97年招生并轨时,便取消了原发给国家任务生的各类补助、补贴,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特、贫困生资助力度,增加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范围及额度,并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教育助学贷款事宜。 三、学生住宿及收费: 我校今年录取的全部新生均可住宿,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见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
|
招生咨询 方式 |
所有考生均可通过上网或拨打电话方式进行招生咨询: 学校网址:www.ncut.edu.cn\招生信息\本科生(高职生) 联系电话:010-68872786 E-mail:zsb@ncut.edu.cn |
||||
|
录取结果 公布方式 |
我校将于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在下列网址公布录取结果: www.ncut.edu.cn\招生信息\录取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