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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6    来源:组织部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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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申报推荐“2015年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拔尖团队和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名额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自然科学类1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名;

青年拔尖团队项目:1个;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机关、教辅不超过2名。

二、申报条件

1.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原则上须获得国家级奖项或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

3.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有关要求

1.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与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各单位请于7月9日(周四)前提交推荐人选名单,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组织选拔。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8802696,邮箱lvzhnan@ncut.edu.cn。

2.青年骨干个人项目请于7月17日(周五)前将人选名单1份及申请表3份送至组织部(一教33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zb@ncut.edu.cn

2013年以前获资助的A、B、C、D、E、G类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2014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应于2015年结题的,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803254。

附件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5]39号)

人事处 组织部

2015年7月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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