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1、工会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按有关规定提取工会经费,实行经费独立核算。由校工会提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方案,经工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执行,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工会经费预算的执行。
2、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按照“勤俭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活动和为教职工办实事。
3、工会每年要进行年终清算,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本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年底向教代会公布、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学校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入的经费;
3、学校对工会活动的专项补贴;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按照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学校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2%提取部分)的30%上缴北京市教育工会。
2、宣传教育费。用于工会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种讲座和读书活动,举办展览和宣传栏及教工之家订阅报刊杂志等费用。
3、会员活动费。用于工会组织全校性的集体活动的费用。
4、文体活动费。用于工会举办各项教职工文体活动及所需购置的设备、器材用品和奖品等。
5、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工会先进及工会建家活动等费用。
四、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
1、经费支付形式
工会经费的使用,凡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业务,除支付个人补助外不得使用现金,一律使用支票或通过银行转帐形式结算。
2、经费报销签批手续
校工会报销时,原始单据背面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工会负责人审核签批。购买物品时,还需有验收人签字。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分工会报销时,除履行上述手续外,需将原始单据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填制“往来业务汇总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经费管理方式
校工会统一掌握工会经费,每月与财务对帐,对分工会实行预算额度管理。严格控制经费预算支出。
分工会根据本规定使用每年分配的经费额度。使用时,在“分工会经费使用记录本”上逐笔登记,按季度与校工会核对支出情况。
五、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工会委员会。
北方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7年4月18日 |